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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日期:2023年05月06日 浏览次数:405 来源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  【文字大小: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
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。经清理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:

   一、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(附件1)。

   二、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(附件2)。

   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
202342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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